时间:2025-03-1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投稿 作者:网络投稿 - 小 + 大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提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超常规举措惩治‘蝇贪蚁腐’,坚决维护群众利益,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微腐败”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不单严重地违背了社会公正的原则,最直接的影响是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人民对政府的信任,损害政府公信力。 在我国,农村是根基,村级组织是数量最多的基层组织。“微腐败”问题也往往多发生在农村,据中纪委国监委发布的数据显示,乡科级以下干部、农村、企业其他人员仍然是违纪违法的重要发生人群,其中农村以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村官是微腐败的高发群体,这些人年龄大都在40[-]60岁之间,往往具有阅历深、资格老、人脉广,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威信高等特点,特别是在偏远的乡村,这类人具有极高的威信和话语权,由于村民和村官接受信息程度不对等,导致村民不能够有效地实现对村官的监督,因此村官极其容易发生腐败行为。 村干部是微腐败发生的高发群体原因众多,。一方面大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于法律法规掌握不够透彻,对于村内财务管理制度不知晓,在村里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竟然成为了普遍现象。另一方面工作技能不足也是造成村干部微腐败的原因,现阶段,计算机操作使用已经是新时代办公的需求。镇街也普遍开始采用互联网平台下达任务,例如缴纳税费、医保等都已经可以通过手机线上缴纳,这些虽然一定程度上给村民带来了便利,但是在少数地区村干部仍然存在存在不会不懂的问题。 对于农村微腐败频发的问题,政府一方面应该加大教育培训学习,加强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纪法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村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另一方面是用好第一种形态、加强预防力度,积极预防“微腐败”的发生,及时使用第一种和第二种形态将可能造成腐败的趋势扼杀在摇篮当中,对微腐败行为实现零容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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