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3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霍文文 - 小 + 大
读了一篇关于乡村振兴发展困境的文章,引发了我深刻的反思。我们深知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然而,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境,需要我们进行深入反思和探讨。 明确乡村振兴标准,清晰农民身份定位。乡村振兴标准的不明确和农民身份定位的模糊,给乡村振兴工作带来了诸多困扰。由于缺乏清晰的标准,各地在推进乡村振兴时缺乏统一的指导和衡量尺度,工作重点和方向不明确。农民在这一过程中,对自身的角色和责任认识不清,身份定位模糊,影响了其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要明确乡村振兴标准,清晰农民身份定位。制定明确、具体的乡村振兴标准,为各地工作提供指导。同时,明确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地位和角色,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引导,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 提高乡村振兴真正主体参与度,重视农民意见。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其参与度直接影响着战略的实施效果。然而,现实中农民的参与度普遍较低,其意见和需求未得到足够重视。部分地方政府在制定乡村振兴规划和政策时,缺乏与农民的充分沟通和协商,导致政策与实际需求脱节。同时,农民缺乏有效的参与渠道和平台,难以在乡村振兴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鉴于此,要提高主体参与度,重视农民意见。政府应加强与农民的沟通交流,拓宽农民参与渠道,让农民真正参与到乡村振兴的规划和决策中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需求,使政策更贴合实际。 优化集体经济监督管理,激发其内生动力。村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中起着关键作用,但当前的监督管理逻辑存在偏差。一些地方过于强调外部干预和行政主导,忽视了农村自身的资源禀赋和市场规律,导致村集体经济发展缺乏内生动力。一方面,监督管理机制不完善,存在权力寻租和资源浪费现象,使得集体资产未能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缺乏对农民利益的有效保障,农民在集体经济中的参与度和获得感不高,积极性受挫。对此,要优化集体经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透明、公正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农村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激发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乡村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面对当前存在的困境,我们需要深刻反思,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通过优化集体经济监督管理、提高主体参与度、明确标准和定位,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实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的美好生活。(枣林坪镇 霍文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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