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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女生筷子事件:权益保护与合法商业行为

时间:2024-06-2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投稿    作者:王思越 - 小 + 大

近日,一起发生在高校食堂的筷子事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一名女生因购买两份饭并拿取六双筷子被食堂员工指责偷窃,并对该女生进行言语侮辱。事后该女生在食堂外免费发放一万双筷子,目前已开始在网络上进行带货。这起事件不仅触及了道德与法律的边界,也引发了公众对于个人权益保护和商业行为的讨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偷窃的定义。根据刑法规定,偷窃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在这起事件中,女生购买两份饭并拿取六双筷子,是否构成偷窃,关键在于筷子是否被视为食堂的财物,以及女生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从目前的信息来看,筷子作为一次性用品,通常在用餐时免费提供,女生的行为可能更多是出于对公共资源的误解,而非有意非法占有。因此,将其行为定性为偷窃,似乎过于严厉。学生作为食堂的消费主体,花了钱买饭,食堂就应该提供餐具,除非食堂明文规定一份饭就只能拿一双筷子,否则不管该女生是出于何种理由多拿了几双筷子,都不应该指控该女生的行为属于盗窃。况且考虑到一次性筷子质量参差不齐,多拿两双以防万一、以及女生饭量较小可能六个人吃两份饭等因素,偷窃的罪名就更加莫须有了。退一万步来讲,一次性筷子这种日常消耗品,批发价不过几分钱一双,食堂员工指控女生多拿的行为会导致食堂亏本未免有些荒谬。

其次,食堂员工在未经女生允许的情况下拍摄其照片并公开指控其偷窃,这一行为损害了女生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享有肖像权和名誉权,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更不得进行诽谤或侮辱。食堂员工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公开指控,对该女生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损害。

最后,关于女生利用自身因事件而获得的网络关注度成功开设个人账号并进行商品销售的行为,从商业角度来看,利用热点事件进行营销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策略,只要带货活动不违法,她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去选择是否参与商业活动,这是对流量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是她商业头脑的体现,将网络关注度转化为商业机遇,只要合法合规,该行为无可指摘。

作为社会成员,我们在面对公共资源、个人权益保护以及商业行为时应该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合理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对他人的权利给予应有的尊重。

浙江传媒学院 王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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