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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别人外卖不道歉?小偷小摸行为不可取

时间:2024-08-12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陈佳佳 - 小 + 大



据星视频8月11日消息,8月7日新疆一小伙点“秋天第一杯奶茶”,外卖员将奶茶送到后挂在门口拍照离开,不料被楼上女生直接“顺走”。事后当事人发文称,找到了当事人女生,但她的父母不断对自己进行言语骚扰,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工作生活,所以决定不接受对方当事人及监护人于8月8日对自己的私下道歉,并要求对方对本人进行公开道歉。

事件的女子犯下两个错误,一是不拿他人外卖,说的好听叫“顺走”,说的难听便是一种偷窃行为。偷外卖行为,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或动机,都构成了对他人财物的非法占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偷外卖被明确界定为盗窃行为。如果构成一定的金额,受到法律惩罚便是理所当然的事。这样的事并不少见,如今年5月24日12时左右,广东金融学院保卫处通过视频监控和外围打伏击,冒雨抓获一名涉嫌盗窃外卖人员马某某,经由公安部门审讯,该嫌疑人承认在校多次盗窃外卖,对同学们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可见偷外卖已经不是“顺手”的事,已经触及法律底线了。

二是该女子在事后拒不道歉,其父母还对当事人进行言语骚扰,加剧了事情的严重性质,这是违背了道德。知错就改,善莫大焉,这一个人品德素养的体现,但是很明显,该女子及其父母并没有认识到这个错误。从他们这些行为便能看出,他们并非不觉得偷他人外卖是错误行为,反倒是觉得别人大惊小怪。这种错误的行为应该受到所有人谴责。

这件事看起来只是一件小事,却登上了微博热搜,说明大家都不能容忍这种行为的存在。就像网友所说,偷外卖的多半带点侥幸心理,喜欢追求刺激,贪图便宜,自私自利。若不加以改正,很容易令事情偏激化,比如说为了报复偷外卖的往饭里下毒,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大家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没有谁活该被偷外卖,只有偷外卖的活该受到谴责,活该受到责罚。希望每个人都能自觉维护他人权益,这样才能构建我们和谐的社会。(陈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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